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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2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03-07 15:20:42 点击次数:00

  2012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建设教育强省目标,以科学发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主题,以主动服务我省“四化两型”、“四个湖南”建设为主要任务,坚持产学研合作,推进高校科学研究积极对接产业,重点支持在国内具有比较优势的基础理论研究和与我省区域发展密切相关的重大应用问题研究。 

  二、主要立项范围 

  2012年项目主要立项范围包括:与我省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关键技术创新与系统集成;与我省“四化两型”、“四个湖南”建设相关的基础理论与重大应用问题研究;与学校学科发展密切相关,有利于形成科研特色与优势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重大现实问题研究。 

  三、项目类型及申报限额 

  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一般项目三类,我院属于教学型学院,申报项目总数限5项。 

  四、申报要求 

  1、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基本条件、程序要求、材料格式及查新要求等,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10〕6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2、各校要认真做好申报项目的资格审查,主要内容包括: 

  (1)凡承担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尚未完成(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准再申请;每人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累计最多不超过2项;湘教通〔2011〕112号、湘教通〔2012〕148号文件中有撤销项目的负责人不准申报; 

  (2)项目申请人的专业技术职务、学历和年龄要求请二级学院严格按项目管理办法审核执行。 

  (3)申请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须到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查新机构查新,并提交相关查新报告;有合作单位的须由合作单位在申请书上签章同意;项目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均需本人在申请书上签字。 

  (4)教学研究、教改实验探索及一般性工作研究项目不属于申报范围。 

  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校申报材料进行资格的形式审查,凡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将直接予以淘汰。 

  五、材料报送 

  申请书一式3份;申请情况汇总表一式1份。申请情况汇总表和项目申请书请同时报送电子文档。材料由各学院统一报送科技处。 

  请各位老师将材料于4月10日交电子楼513,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 

  2、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3、申报汇总表 

   

   有关表式和管理办法可从湖南教育政务网(http://gov.hnedu.cn/index.html)和湖南高校科技网(http://202.197.224.19http://218.75.242.253)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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