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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定期举办林创集市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5-11-24 点击次数:

各学院:

为落实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要求,整合各学院专业特色与创新创业资源,搭建“学院主办、学生主体、聚焦创新”的实践平台,实现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经研究决定,定期举办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林创集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1.活动名称: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林创集市。

2.活动主题:紧扣“创新创业”核心,可结合学院专业特色(如林业技术创新、生态产品研发、数字文创等)。

3.举办地点:林创广场。

4.举办频率:每周周末1场。

5.承办主体:各学院轮流承办,轮次由创新创业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统筹。

6.经费保障:创新创业学院(就业指导中心)为每场集市提供一定经费支持,主要用于宣传布展及物料消耗;超出部分(含场地布置、项目支持等)由承办学院自理。

二、组织架构

1.统筹指导组:由创新创业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牵头,联合校宣传统战部、团委、学生工作部、后勤保障部(保卫工作部)组成,负责整体统筹、规则制定、审核监督及期末评奖。

2.学院执行组:各承办学院成立专项小组(分管创新创业工作领导牵头,创业专干、专业教师、学生骨干参与),负责方案制定、项目筛选、现场组织及材料提交。

三、工作要求

(一)前期筹备

承办学院需结合专业特色确定主题,筛选不少于15个符合要求的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提前1周向创新创业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提交《林创集市承办方案》(含主题、时间、项目清单、布置图、安全措施、分工表);组织专业教师指导项目并开展宣传。

(二)方案审核

创新创业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方案主题符合性、商业广告植入情况及安全措施,审核通过方可筹备;未通过者需3个工作日内修改重报。

(三)现场举办

承办学院需于举办当日9:00前完成场地布置(符合后勤保障部规范,不占用消防通道),安排专人引导管控、讲解项目,配备应急物资落实安全措施;统筹指导组安排专人巡查监督,后勤保障部(保卫工作部)按需派驻安保人员。

(四)事后总结

承办学院需在集市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以下材料(模板从创新创业学院官网下载):不少于20张JPG格式(单张≥2MB)的活动照片、3-5分钟MP4格式(分辨率≥1080P)的活动视频、新闻宣传材料(含推文链接、校外报道截图)、不少于1500字的《林创集市综合效果评价报告》;并于结束后2小时内完成场地复原。

四、管控与激励

(一)管控要求

禁止商业广告植入,仅展示学生创新创业成果;仅限学校师生参与,严禁校外人员及企业以任何形式参与;参展项目需符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定,不得涉及低俗、违规内容或展示危险物品。

(二)评价与奖励

创新创业学院(就业指导中心)于第19周从项目质量、组织管理、宣传效果、学生参与度4个维度开展综合评价;承办学院可推荐1-2个优秀团队纳入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优秀项目库,给予优先入驻、资金支持等奖励。

五、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统筹指导组每学期召开2次协调会,各学院明确专人负责。

2.场地保障:后勤保障部(保卫工作部)维护林创广场基础设施,协助办理场地手续。

3.安全保障:后勤保障部(保卫工作部)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安全培训。

4.宣传保障:学校官网及创新创业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公众号开设“林创集市”专栏进行专题报道。

六、其他事项

1.未按规定提交材料或违规举办的学院,取消期末评奖资格。

2.如需调整集市时间,承办学院需提前3个工作日申请。

3.遇突发安全事件,承办学院现场负责人需第一时间联系后勤保障部(保卫工作部),并向创新创业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报备。

4.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创新创业学院(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创新创业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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