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导航:OA办公 | 精品课程 | 图书馆
学校首页 | 加入收藏 | 英文版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计算机与数学学院2023~2024学年 学生评优、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10-11 19:53:25 点击次数:00


各年级:

根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评优评奖管理办法》(中南林发〔2017〕110号)及《关于开展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23~2024学年学生评优、评奖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开展计算机与数学学院2023-2024学年学生评优、评奖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21级、2022、2023级的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二、评审机构

1.各班级成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由各班班主任任组长,班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委为组员,具体实施本班学生的评优评奖工作。

2.学院成立学生评优评奖工作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任组长,各年级辅导员老师任副组长,各年级班主任代表、学生干部代表为组员。主要职能是根据学校文件精神及学工部要求,讨论、细化和制定有关学生奖励的重要事项,制定全院性奖励的评定办法,初审全院性奖励获得者名单,并负责向学工部报送审核材料。

三、评审程序

学生评优评奖按照申请、评审、公示、申诉、颁奖等程序进行,具体细则按照《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计算机与数学学院学生评优评奖细则(试行)》(附件1)、《计算机与数学学院学生综合测评细则(试行)》(附件2)有关规定执行。

四、评选条件

本年度评奖评优工作按照《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评奖评优管理办法》(见2024版《学生手册》)执行。在此基础上,注重发挥学生“五育”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学院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考虑“破五唯”的要求,综合考虑质量和影响力的双重因素,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五、材料报送要求

1.各年级按照综合测评办法及评奖细则进行各奖项的评选,初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3天,10月22日前以年级为单位将年级“评定结果”、优秀学生奖学金汇总表、先进个人汇总表、2023-2024“十佳”候选人汇总表等4份材料(见附件3)发给资助专干。上述材料请按要求备齐,并做到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2.各年级以年级为单位严格控制参评名额(具体名额由各年级辅导员自行通知),班级之间可调剂但不得超出年级分配的名额。

3.为确保后续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年级在10月22日前,完成校级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的学生申请、年级评审、年级公示、材料报送等工作。

4.评奖评优工作必须透明、民主、公开,确保综合测评公正、科学、合理。学院拟定的综合测评办法及评奖细则,需确保学生知晓率达到100%。

附件1: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计算机与数学学院学生评优评奖细则(试行)

附件2:计算机与数学学院学生综合测评细则(试行)

附件3:2023-2024学年评优评奖表格模板汇总

计算机与数学学院学工办

2024年10月11日

附件1:计算机与数学学院评奖评优细则(试行).docx
附件2:计算机与数学学院学生综合测评细则(试行).docx
附件3:2023-2024年度评优评奖表格模板汇总.rar
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南路498号 邮编:410004 电话:0731-85623008 湘ICP备09017705号 湘教QS4_201212_010022 丨 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处技术支持